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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飞:宗教、世俗与理性

张老师瑟兰!文章已收悉,现复文如下:
 概念是思维的基础,是人类对复杂事物的理解,而如今对概念的错误运用正在成为人们达成共识的最大障碍。马克斯·韦伯在晚年对慕尼黑的学子们发表了一篇演说,他说自己无须讲什么大道理,只需要澄清概念,当概念被准确运用到问题上时,问题就不言自明了。很多时候,分歧并不见得是因为问题本身,而是大家并不知道对方在说些什么。
 还有对话语系统的运用问题,当人们在进行对话的时候,是使用伊斯兰传统话语,还是西方现代话语?比如您认为伊斯兰是“教道”而非“宗教”,这在传统伊斯兰话语中并不是问题,我们可以直接使用“迪尼”一词,或者用“伊斯俩目”、“耶胡德”、“乃苏拉”等名称直接来表达。在伊斯兰话语系统中,这些概念所指向的就是那些实体,清晰可见,明确无误。这样一来,“宗教”和“教道”的使用问题就不存在了。彼此用西方现代话语来表述,同样不会存在问题。
     但在汉话语中这会是个很麻烦的问题,因为传统汉语文化并不定义概念,根本就没有“宗教”这个说法,“宗教”、“政治”、“经济”等,都是从西方舶来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华文明没能发展出逻辑学来,就因为它对复杂的事物缺乏概念。后来严复、梁启超等清末民初的学人与日本学者取长补短,才在汉语语境中建造了这些概念,并有了后来的汉语学术。所以,您之所以强调使用“教道”一词,是因为您在汉语语境之下进行表述的结果。
      此外,您所使用的“教道”不能称之为概念,按照康德的说法,这属于一种“见解”。“见解”就是对个别事物的想象,不具有普遍性。您所说的“教道”只是对“伊斯俩目”的一种认识,它不能被普遍运用在人类所有宗教现象中。如果它不能被普遍用在人类所有宗教现象中来称呼所有的宗教,而仅仅是对“伊斯俩目”的一种称呼,那么,使用“伊斯俩目”或者“和平”的含义会更明确。如果您认为“教道”可以用来称呼所有的宗教,具有普遍性,那么,它与“宗教”就没有区别了,它因此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宗教”则不同,它不是对个别事物的想象,而是对很多事物的共同点的想象,具有普遍性,比如“伊斯俩目”、“耶胡德”、“乃苏拉”都具有“宗教”概念的共同点。关键是,我们必须要通过一个概念来认识“伊斯俩目”、“耶胡德”、“乃苏拉”这些人类现象,否则它们对我们就是凌乱的,就不能够给予把握和探讨。奥古斯丁在拉丁语中对“宗教”所下的定义是:人对神圣的信仰和崇拜以及与神圣的关系(见《上帝之城》)。这个定义,显然与伊斯兰并不冲突。中世纪,欧洲人不认为“伊斯俩目”是对神的信仰,属于异端(教),所以不会使用“宗教”(“Religio”)来称呼伊斯兰,直到近现代在全球化的英文语境中才破除了这种观念。所以,我认为使用“宗教”来称呼伊斯兰并没有什么不妥。概念本身就是抽象的,只是指明实体而已。
       您在文中所说的“世俗”是指现世,也就是俗世(顿亚)。人类不可能真正意义上超脱顿亚而存在,除非他死亡。所以,人们在这种意义上都是“凡夫俗子”。按照伊斯兰的世界观,不能将这种意义上的“世俗”与“神圣”对立起来,就像今世与后世一样,它们是不能割裂的整体,是一种在宇宙因果链条上环环相扣的关系。没有此岸世界,就不可能存在彼岸世界。从这种意义上而言,后世的全部意义都在今世。所以经训中常说,今世是后世的栽种场。古兰启示中有一段祈祷文说:求你在今世赏赐我们美好的(生活),在后世也赏赐我们美好的(生活)。所谓两世兼顾,并行不悖。
       然而,“世俗”与“世俗化”则有着本质的不同,后者是一种在近现代西方所产生的反宗教意识形态,它所表达的就是尼采所说的“上帝死了”,其结果就是走向唯物主义,使人们远离对神的信仰;它所表达的就是韦伯所说的“除魅”,就是在现实生活中祛除宗教、打倒传统而走向世俗主义。这一意识形态源于欧洲基督教世界,历史地看,它是罗马天主教会的“原罪”,但伴随着世界的西方化而扩及全球。“世俗化”在今天宗教社会学中的含义是十分明确的,就是反宗教,就是要建造一个无神的、人本主义的、享乐主义的社会,就是马克思最终宣示的:“宗教是被压迫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所以,穆斯林不反对现世顿亚,但反对这种反宗教的西方世俗化意识形态。
       世俗化是现代社会的性质和特征之一,即所谓“现代性”,主张人能够用机器改造世界,靠理性主宰自己的命运。但随着二战的发生、核武器威胁、工业社会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唯物主义造成的精神空虚,西方世界早已开始了自我反思,这就是源于德国的浪漫主义的产生,人们开始变得珍视传统。非西方世界在接纳西方推销给他们的“现代社会”时,他们至少要懂得,什么是可取的,什么是应当拒斥的。穆斯林并非反对所有现代社会内容,比如在政治、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都有可取之处;但穆斯林反对现代社会中的世俗化反宗教倾向,并对现代社会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精神危机表示关切甚至是批判。
       关于“理性”,我们显然不能反对它,否则就没有办法在这里进行此次讨论。理性就是人对理智的运用,以推理的方式来得出符合逻辑的结果。在认主学上,这是认识真主的重要途径之一。古兰启示中说,有理智的人和没理智的人,不可同日而语!但理性不同于“理性主义”或“唯理主义”,即把理性作为知识的唯一来源。就如您在文章中对哲学家的批判,这种批判实际上就是在批判理性主义。显然,理性不可能是知识的唯一来源,伊斯兰中所有“未见”(“艾布”)的信条,在本质上都是超越于理性范畴的。理性主义的问题就是经验主义的问题,经验主义者认为只有经验才是知识的来源,他们相信科学方法对事物的观察,而不是直觉和“迷信”。但显然,伊斯兰中所有未见的事物:真主、天堂、火狱、天使、精灵等,都是一般活着的人不可经验的,它们是信仰(伊玛尼)的范畴。所以,我们热爱理性,但反对理性主义。
 请指正!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于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