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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飞:回汉之间

 中国是现代民族国家,由多民族构成。民族国家是人类社会以民族对国家的认同为基础的国家形态,也是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唯一被认可的政治组织形式,并以此拥有其独立性和主权。
 国家以“民族”命名,即国家的根本特征是其民族性。此“民族”,不是单一之民族。当今世界没有纯粹单一民族国家。此民族是由认同同一个国家的多个民族(族群)所构成的新的民族共同体。清末民初,梁启超、孙中山等人将之称为“国族”,我们今天也称之“中华民族”。
 现代民族国家,其存在取决于国家内各民族对它的认同。此认同是将国家视为是对自身有意义的,是一种自愿的身份认同。心甘情愿,强迫不来。这认同越强烈,国家就越稳定。各民族视国家为一项共同事业,一项为了共同的幸福所从事的事业。虽然各民族对幸福都有其不同标准,但这项国家事业将实现并保障各民族各自的幸福。这就是“共和”的含义。
 共同事业需要团结一致,因此民族国家的存在还取决于民族团结。民族团结越牢固,国家就越强大。正是着眼于此,习近平在第二次新疆工作会议上说:“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这“石榴籽”的比喻,是充分认识到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性质。
 遗憾的是,近年来中国社会出现一些极不好的现象。有人利用自媒体攻击他者,以大民族主义立场来对少数民族的文化指手划脚,总是企图去同化别人,消灭别人文化,让别人从习俗到信仰都要与自己一个模样。这种言行不可避免地造成民族间关系的紧张,破坏了民族团结,并有损于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基础。
 笔者作为国家一员,尤其是作为回民和穆斯林,在当前形势下强烈意识到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回汉之间,不是苍白的理论,不是极端民族主义者的想象,而是活生生的人际关系。
1966年,我母亲去临邑县人民医院,在大门口偶遇一男子,见他把几个月大的孩子放进带筐(鲁北独轮车使用的一种用藤条编的运货物的长条筐),摽在自行车后座准备驮走。这人叫郑永明,是洼里王村的汉民。带筐里是他女儿,叫郑兰,我从记事起一直管她叫兰子姐。
 母亲问他原因,他说:“这孩子病得厉害,活不成了,俺不想再看了!”我母亲就把他拦住,掏钱给他,硬是让他回到医院继续给孩子治病。
 孩子活了下来,郑永明找我母亲致谢。他凭相貌和口音知道是位回民妇女,但找了五年一无所获。那时正值“文革”,我母亲为了养家糊口,冒着被扣上“挖社会主义墙角”的罪名,拾起回民卖羊肉的老本行,私下走村串乡。有一天她走到洼里王村,巧遇郑永明。郑永明让女儿郑兰管我母亲叫“娘”,回汉两家人从此开始交往,结为“干亲”。
 在鲁北回汉人民的文化语境中,将跨民族关系称为“干亲”。没有血缘关系的回汉两家人结为一种拟亲属关系。在这种回汉关系中,双方的婚丧嫁娶礼尚往来和言谈举止,遵循许多礼数。这些礼数是不成文的规定,是回汉人民为了维护良好关系自愿约定俗成的。所有礼数都是基于对对方的尊重,这种尊重又加深了彼此的友谊。
 每当回汉过节,两家人礼尚往来。虽然节日不同,宗教信仰有别,风俗各异,却彼此衷心祝福。《宪法》中“宗教自由”的精神,就这样被人民群众在生活中体现出来。
 每次去郑家,他们会为你准备一个专用水杯。现在想来,这简单的举动是让人数十年如一日情愿维护这种关系的重要因素。伊斯兰没有这项规定,但它让你意识到你是被尊重的。相比而言,汉族同胞没有饮食禁忌,他们来回民家倒是方便许多,可以随意吃清真餐,回民的节日就成了他们自己的节日。取长补短,相得益彰,这样的民族关系岂不是很好吗!
 我母亲去世后,两家人依旧保持“干亲”关系,至今已50年了。这种回汉故事,存在于中国社会成千上万回汉家庭中。这种故事是鲜活的,是回汉人民真实的生活写照。相比而言,那些坐在办公室里用键盘敲打出来的极端民族主义理论,则是苍白的文字。
 有些人处理民族宗教问题,不了解、不尊重、不包容、不欣赏、不相互学习、不相互帮助,而且硬是要把原本紧紧抱在一起的石榴籽给掰下来。还有那些靠民族主义想象出来的历史仇恨和民族隔阂,是一种完全不切实际、严重脱离现实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
 中国各族人民,同在一个国家的天空之下,长期共存,唇齿相依,荣辱与共。各族人民虽然就文化、经济、人口等方面有大小强弱之别,有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之分,但就其在民族国家中的地位而言,大家是完全平等的。
 如果我们打破这种平等关系,搞弱肉强食,搞文化同化,搞得人心惶惶,中国各族人民就不可能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联合早报》,20178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