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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飞:应从历史角度看中国民族问题

 中国社会近年出现的反穆斯林少数民族、反伊斯兰言论,主要呈现两种特点。  一是以维护马列主义无神论来反对,如中国社科院教授习五一,以无神论的名义,在其自媒体上反对政府在穆斯林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某些政策,主张以无神论思想和“中国文化”来取代穆斯林的信仰和文化,使穆斯林少数民族“汉化”。一是以反恐的名义来反对,如新疆党委宣传系统公职人员崔紫剑,以及“利剑反恐”“暗战反恐”等公众号,认为反恐就是反伊斯兰。  持这类言论者,因其趣味相投或利益相关,而结成统一阵线。在反穆斯林少数民族和伊斯兰的同时,其思想还表现为对政府政策的不满。认为政府背离了马列主义价值观,应取消所有对穆斯林少数民族有利的政策,对伊斯兰采取强硬手段。  在穆斯林社区中具有代表性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近年来持续遭到这种舆论的攻击。因为反对言论是以“无神论”和“反恐”的名义,加之在中国政治局势微妙的时刻,一些遭到攻击的地方政府部门,采取宁左勿右的做法,以缓解舆论压力。但这种做法,一方面助长了反穆斯林的势头,一方面又招致穆斯林群众不满。  这类言论,若放在“新中国”建立的历史中来看,是极其荒诞的。中共初到陕北时,为巩固革命大本营,极其注重争取和团结西北地区穆斯林少数民族。 1937 年成立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后又在此基础上设立西北局。在其发布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提出与回、蒙及一切少数民族在民族自治原则下合作。  1940 年 4 月,西北局起草了《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的指导性文件,毛泽东就这个提纲在中共内部讨论时,提出不仅要反对大汉族主义,而且也要反对狭隘民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这个词,在 1954 年公布《宪法》时,改为“地方民族主义”。实际上,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没有大汉族主义,就没有地方民族主义。  1941 年 7 月,中共西北局设立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并在边区政府及其分区、县、市政府中设立从事少数民族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该委员会主要的任务是,贯彻 1939 年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实现回民在政治上、文化上、经济上与汉族的平等权利;依据 1941 年 5 月 1 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建立回民的自治区,使回民在其自治区内充分享有宗教、文化自由;“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