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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飞:“积极分子”

 我们是否该来谈谈“积极分子”?上世纪的中国,每一场运动,都涌现出一批“积极分子”,如“土改运动积极分子”、“反右运动积极分子”、“批林批孔积极分子”、“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积极分子”。当然,我们穆斯林感触最深的是“宗教改革积极分子”。
 一九五八年,杨静仁在八大二次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宗教压迫是压在回族人民身上的一座大山》的发言,通过积极主动地对本族宗教和文化的革命,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并被历史所铭记。最终,“积极分子”这一概念,根据“积极分子”们在历次运动中的历史表现,被定义为这样的人——
 他们被人用来达到进行社会动员和社会控制的目的,同时他们又是政治投机者。
 从被人使用的层面上,他们是工具。但作为政治投机者,他们根据政治形势的变化来谋取个人利益,向上攀爬,朝对自己有利的一方站队。作为政治投机者,他们既不忠于国家,更不忠于他人,而只忠于自己的利益。
 眼前,我们在“中国化”问题上,面临着相似的历史问题。“中国化”这一说法,对它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国家认同。所谓宗教的“中国化”,就是信教群众的国家认同,即一个有宗教信仰的国家公民对自己国家归属的认知。
 对中国穆斯林而言,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热爱生养他们的家园,在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中认同自己作为“中国人”的国民身份,并愿与国家荣辱与共。“中国化”的实质,就是进一步加深这种国家认同。对穆斯林开展“中国化”工作,应紧紧围绕国家认同进行,而不是将其扩大化到宗教、文化、建筑、艺术领域,搞成意识形态斗争。近来出现的“伊斯兰教中国化”这种说法,就像是“宗教极端主义”的提法,所反映的是在把握一种概念及其所对应的社会现象的不严谨。
 所谓“不能把国外的建筑风格奉为圭臬”,所谓“引导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在清真寺建设中,自觉融入中国元素和现代元素”,这不是“中国化”,而是文化专制主义和大汉族主义。这种认为建筑物风格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思维,是“文革”思维。这种思维,不应出现在已否定了“文革”并迎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且立志要继续开放下去的今天的中国。事态发展到这一步,不得不说与中国的“积极分子文化”有一定关系。“积极分子”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表现”自我,在领导面前积极表现,对某些政策,不顾是否对国家有利,就“忠心拥护”并“热烈响应”。不仅如此,还将问题扩大化、深入化。“中阿之轴”的改造就是一例。
 “深度宁夏”辩解称,“中阿之轴”整改与否与民族宗教无关。我反倒认为,这次,那些大汉族主义者、极端民族主义分子对事件的看法很有道理。这次事件向他们释放了一个很明确的信息:你们的路线是正确的,是符合国家大政方针的。这当然是错误的!事件的影响,必将深远而持久。建筑可以改变,巴士上被涂抹的阿拉伯语也可以再喷涂上,但民心的失去,族群之间被破坏的关系,将是难以挽回的沉重代价。
 宗教团体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本团体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法治化建设,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国家结社自由、宗教自由的重要象征。虽然现实与目标相去还远,但应坚定立场,锲而不舍地去追求。
 若一个宗教团体的负责人,在敏感时刻,不仅不去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从长远角度来维护国家利益,反而顺着形势,积极向外界呼吁要对自己的宗教“保持高度警觉”,那么,信教群众不需要这样的人来代表自己。作为宗教界代表,他们理应在宗教法治化进程中,本着对国家和信教群众负责的态度,对一些政策提出正确的、专业的建议。这当然要担负一定风险,但却是他们的身份所应当去担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