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甘肃有染病的回民逃跑了,又被抓了回来。我很理解他的逃跑。他的逃跑,决不是因怕死。穆斯林因对复生日的信仰,是“视死如归”的。“归真”,就是回到真主那里。他的逃跑,是因怕死后被火化。这是来自他的信仰和习俗的本能的抗拒。
先知默罕默德(愿主赐福他)曾参加一个亡人的者那则,他来到坟坑前,向着亡人的头部撒下三捧土——撒下第一捧土时,念经文:“我从它(泥土)上造化了你们”(20:55);撒下第二捧土时,念经文:“我把你们放回它里面”(20:55);撒下第三捧土时,念经文:“我在复生日从它上取出你们来”(20:55)。(《伊本·马哲》)这就是我们穆斯林的信仰。还有,真主用乌鸦以土掩埋同类,启示阿丹的儿子嘎比勒土葬哈比勒(5:31)。
伊斯兰的丧葬原则,是实行土葬,反对火葬,在迫不得已时允许水葬。即便是水葬,伊玛目艾哈迈德主张,在船上归真,若能找到停靠点,哪怕停放尸体一两天也应该土葬。若短时间内找不到停靠点,怕尸体腐坏,迫不得已才可以水葬。而伊玛目沙菲尔主张,应该把亡人绑在两块木板之间,放入海里,让海水冲到岸边,由岸上的人来土葬。(见鲁亚尼:《بحر المذهب في فروع الفقه الشافعي》,贝鲁特,1971年版,第二卷,第544页)归根结底,是要土葬的。
伊斯兰反对火葬,还因先知禁止毁坏人的遗体。阿里在遇害归真前,禁止人们毁坏凶手的尸体,他传述圣训说:“即便是对待咬人的狗,也不能凌辱其尸体。”(伊本•艾西尔:《历史全书》,贝鲁特,2005 年版,第 616 页;另见侯赛因·努尔:《مستدرك الوسائل و مستنبط المسائل》,贝鲁特,1991年版,第十八卷,第256页)而火化,在穆斯林看来就是对人的遗体的一种毁坏。从宗教来讲,火葬是印度教的传统。天主教和东正教的复生日神学也认为,火葬——对死者遗体的焚毁,是对上帝旨意的隐形对抗。这已牵扯到不同宗教之间的信仰问题了。
土葬与防疫并不冲突。穆斯林有着悠久的与瘟疫对抗的历史。公元1020年,伊斯兰医学代表人物伊本·西那,在人类医学史上,在他的《医典》中,率先提出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并提出了隔离的防疫方案。(参见"Islamic Medicine: 1000 years ahead of its times", Journal of the Islamic Medical Association (2002)2, p. 2-9)圣训:“你们若听到某地发生瘟疫,就不要前往;若你们所在的地方发生瘟疫,则不要逃离。”(《穆斯林》、《布哈里》)穆斯林在历史上成功处理了无数疫情,可从未把火化当作防疫的手段。
现行的国际卫生对策,对疫病死者也是采取土葬的方法,认为“快速而经济处理尸体的方法是掩埋”,除非是因宗教习俗,如印度教,可以使用火化的手段。(见国际卫生组织:《突发事件与灾害中的卫生对策》,2002年,自661页以下)认为人死后,身体停止新陈代谢,停止了呼吸,不再像生前那样具有传染性。可能的传染,是发生在挪动尸体时,病毒以气溶胶形式从腔道被挤压出来。对此,只要对尸体进行卫生处理,用塑料包裹,就能隔绝病毒的传播。
国际卫生组织对埃博拉病毒死者的建议是:“由经过培训的殡葬队人员处理可能死于埃博拉病毒病的死者,这些人员配有正确埋葬死者的装备,可以安全和体面地埋葬尸体。”(见国际卫生组织:《埃博拉病毒病常见问题》)中国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第46条)。而根据中国的传染病分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属于乙类(第3条),在许可土葬的等级。目前的防疫措施,是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但应考虑到少数群体的信仰和习俗问题。
对穆斯林身份的死者,可在对遗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由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挖土深埋。可由穆斯林组成志愿者团队,以及设立相关基金,全面参与。不占用国家防疫资源,不花费纳税人一分钱。
根据圣行和教法,烈士可以不洗,甚至可以不站者那则。(见《الفقه على المذاهب الاربعة》,开罗,1961年版,第280页、第285页;《艾布·达吾德》,3135;《伟嘎耶·舍西得》)再根据圣训对“烈士”的定义:“得瘟疫而死者是烈士、淹死者是烈士,生疮溃疡而死者是烈士,呕吐腹泻而死者是烈士,烧死者是烈士,在墙垣下被压死者是烈士,难产而死的女人是烈士”(《艾布·达吾德》《伊本·马哲》《布哈里》)。因疫病归真的穆斯林,可以在丧葬仪式上按照烈士的身份一切从简。不必洗亡人。有条件,可以站者那则。没有条件,可以缺席站者那则。“他在教门上,没有给你们设置困难”(22:78),“教门是易行的”(《尼萨仪》,4480)。
这样一来,就不会再有人因怕火化而逃跑。而在国际上,中国也不会因火化穆斯林死者而招致不必要的指责。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
附:
国际卫生组织:《突发事件与灾害中的卫生对策》
丧葬服务与死亡处理:
一般来讲,死亡或腐烂的人类尸体不会造成严重的健康危害,除非被排泄物污染了饮用水源,或感染了鼠疫或伤寒,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受到跳蚤和虱子的困扰,它们会传播这些疾病。在大多数较小或不太紧迫的应急情况下,家庭可自己完成死后必须的各项活动,这是一种习惯做法。
除非死亡数目太大,或由于气候和其他原因不能进行,否则可以选择单个坟墓掩埋方法。单个坟墓可以用手工去挖,要为受疾病影响社区提供工作地点、讲明目的意义与仪式组成。如果尸体数量太大,或在需要的情况下,可用机器挖沟,把尸体头脚相连埋入,以节约空间。如果尸体将来还希望挖出,则埋的深度距地面约为50cm。
通常都没有棺木,或棺木质量很差。一般都建议用塑料布包裹尸体;因为塑料布不会腐烂,故可把尸体腐烂后剩下的部分与土壤分开。
当安置或计划进行长期应急安置的时候,必须能够识别葬区。埋葬区必须要足够大,以便能够容纳老死后的所有居民,并且不同宗教的居民要分开。在选择目的的时候,要与有关社区协商,并要注意地面条件、地下水条件和水源的距离。
虽然快速而经济处理尸体的方法是掩埋,但是如果文化习俗可以接受,或资源允许(包括时间),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其他手段包括火化、防腐处理和为死者举行一定的仪式。为了确认的需要,从死者身上取下一点组织样品还是有用的。这些样品可以与幸存亲属的样品进行比较。
礼仪方面的问题:
灾害中,一般对死者适用的追悼仪式都顾不得了。同时出现大量死亡,又没有预先预警,许多受害者过去都很健康,特别是一家人死了几个。这都超过了人们的正常承受能力,会给幸存者带来深深的甚至是终生的创伤。基于这些原因,埋葬仪式或其他对死者的处理形式都应尽可能计划得完美正规。许多这种仪式都是宗教性的,并且会涉及整个社区或所有家庭成员。不论何种形式,这些仪式都是墓葬过程的重要部分。遗憾的是,大众认为人类尸体会造成健康危害,有时会急迫地有损尊严地使用石灰,或焚烧后扔掉残骸。有关当局不能认为,对死者的追悼仪式是灾害恢复周期中恢复阶段的开始。
救援组织应该与灾区负责当局合作,建立完整的丧葬仪式。如果需要,家庭可以单独举行仪式,但是集体丧葬仪式可以使社区更好的团结在一起,以应对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