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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飞:高考加分的意思


      这几年,兴许是做中国梦的缘故,各地都在取消对少数民族的高考加分。贵州前几日对加分做了政策调整后,《光明日报》就发了篇题为《是时候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了》的评论,算是为全国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进行了舆论铺垫。看来这项所谓的对少数民族的优待政策/特殊待遇,铁定是要呜呼哀哉了。主体民族就此实现了对少数民族的“平权”,不会再觉得被“逆向歧视”,他们心理失衡的毛病也就要痊愈了。
      若官媒此时说,在对少数民族,在语言、宗教和文化上向主体民族方向的积极同化/标准化教育的过程中,今后已可不负任何代价地进行了,那我是一句话也不会说的。可官媒说的是,“给予少数民族学生一定的高考加分,主要考虑到少数民族学生所处的教育环境,要比其他学生薄弱一些。但是,这种加分多年来遭到一些质疑,有人提出不是所有少数民族学生的受教育环境都比汉族学生薄弱,在城区学习、生活的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和汉族学生一样的教育,不存在要补偿教育公平的问题;还有人指出,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学生,受教育环境与该聚居区少数民族学生同样,既如此,通过加分进行教育公平补偿也就该‘一视同仁’”。
      官媒的这种教育环境以及教育公平补偿论,显然是未能领悟到加分的真谛。他们以为别的民族在文化教育上要落后于自己,所以本着开化他们的善意,就在高考中多加给他们几分。可从近代新式教育的历史看,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塔城就创办了现代新式教育/扎吉德,早于清华大学,也早于燕京大学。其他几个主要的少数民族接触现代新式教育的历史,即便不早于汉族,也至少是同步的。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回民留学生(其中有阿訇),就在日本设立了留东清真教育会。我想,若是由着这些少数民族发展自己的教育事业,并不会比现在的中国教育差的。
      为了给官媒,还有无数争着要对少数民族“平权”的人说清加分的意思,不妨设一个比喻。譬如蒙古族是国家的主体民族,汉族是我们少数民族的一员。国家/政权以蒙古族为民族主体,以蒙古文化为文化传统。可国家的疆域将不相契合的族群和文化区域纳入了进来,这样它就成了一个多元族群国家。政府以蒙古语为国语,设立公立大学及其教育系统。现在问题来了,说汉语的汉族子弟如何报考讲蒙古语的公立大学呢?这种国家的语言与文化选择,势必会造成民族之间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之大,是任何的特殊待遇甚至是超国民待遇都无法弥补的。可国家为了维持其存在,必须依附一个民族主体。于是为了弥补这种教育的不平等,也是为了促进民族一体化巩固政权,就给考公立大学的汉族子弟加了几分。这就是加分的意思。
      为了让对少数民族“平权”的人进一步加深对加分的认识,我们还可以这样来说:或是让时光回到清帝退位,当满、汉、蒙、回、藏“五族共和”之时,为避免今天的给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中国可建立单一民族国家,——汉族去到少数民族地区时办理护照,以及进口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
      其实,当主体民族提出要与少数民族“平权”时,少数民族当举双手赞同。其中在教育领域的平权应是这样的:国家出资,为国家五大族群,依照各自的语言、宗教和文化,设立公立大学及其中小学教育。这五大族群的子弟若要报考友族的公立大学,可彼此享受加分待遇。除教育之外,少数民族要平权的领域还有许多,各友族可把自己觉得最不平等的方面都提出来。譬如我们回民(信伊斯兰教的十个穆斯林少数民族),要求要像汉族保持其传统文化那样,不受干涉地保持我们的伊斯兰传统,有在清真寺建筑上保留圆顶和尖塔的权利,有在回民餐馆的招牌上保留“哈俩里”的权利,有印刷经书和持有经书的权利,有在公立大学戴头巾的权利,有孩子进清真寺的权利,有在这个国家没有恐惧地信教的权利。看来,我们需要像上世纪美国的民权运动那样,来一次终止和纠正歧视/争取平等公民权利的平权了。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