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关注阿富汗时,我们在关注什么? 在古典伊斯兰世界体系已分崩离析的现代民族国家的世界,我们所见到的,只是在这一古老体系的废墟上爬起来的人群,他们三五成群走向争取政治独立的道路。他们可能是阿拉伯人、波斯人、土耳其人、普什图人,也可能是什叶派、逊尼派,可他们所建的国家与这个世界上任何族群和文化背景的人所建的是一样的。 若说穆斯林稳麦在伊斯兰体系崩毁后的“现代社会”还“血脉相连”着,那就是作为穆斯林的国民努力使自己的国家成为一个关注人权的政治共同体,去体恤这个世界上受压迫的人——“你们是为世人而被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你们命人行善,你们止人作恶,你们确信真主。”(3:110)“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维护公道,当为真主而作证,即使不利于你们自身和父母至亲。无论被证的人,是富足的,还是贫穷的,你们都应当秉公作证。”(4:135)这应当是“国家”这种现代事物,对穆斯林稳麦还有的一点价值。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当我们关注阿富汗时,我们关注的应该是,它是否是一个体恤受压迫者的具有国家伦理的正常的现代国家。而不是去追随简体中文世界里基于中美对抗的一套叙事话语——帝国主义夹着尾巴逃跑了!若是这样,这个群体还应当再沉沦三百年。 笔已秃,却不见人们在认识上有任何改变。 自1798年以来,穆斯林在政治独立的道路上几乎尝试了所有形式——君主专制、伪立宪、社会主义、军人独裁,以及一些模仿西方建立的民主和半民主的国家。这些国家形式,无论是世俗主义的还是伊斯兰主义的,在人权问题上均缺乏国家伦理,因此我们可以说它们都不是正常国家。代表西方进步观的由世俗主义建立的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同伊斯兰主义或独裁者统治的国家是一样的。该世界这样的万变不离其宗,不由得让人想到那年黄未原先生和我“论战”时对它的批判。我们的辩护是正确的吗?相比而言,一些“基督教”国家比这些“穆斯林”国家更值得人尊重。 我厌恶对穆斯林的污名化,可我更憎恨对穆斯林现状的赞美。 塔利班治下的阿富汗会是伊斯兰世界这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