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精神病院、监狱等没有自由的地方久了,就会丧失独立性,出现在社会生存方面的缺陷。这是体制化的病。长期被体制化的人会出现心理健康问题,对残害他的体制产生依赖。他们觉得自己是在求生,实则是踏上灭亡之途。 回民在盐碱地能生存至今,主要在于其在文化上的一种独立性,而不是学界常讨论的那种在地化的适应。在沃土,适应或许是好的。可在无法诞生文明之花的盐碱地,适应将会导致自己消亡。故先贤胡登洲创立经堂教育,拒绝盐碱地的社会化,自办学堂,以穿衣挂幛为阿訇资质认定之规范。而回民寺坊,亦只聘请由该规范认定的阿訇。关于阿訇认定权,它由穆罕默德先知( 愿主赐他平安 )授权其弟子替圣传道而来,到了回民的经堂教育这里则仪式化为教长为其学生戴缠头巾和穿衣来授予阿訇资格及开学任教权力。 这种阿訇认定权,既属宗教自由,亦为少数群体之权利。联合国人权公约规定:“在存在族裔、宗教或语言少数群体的国家,不得剥夺属于这种少数群体的人与其群体的其他成员一起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和实践自己的宗教或使用自己的语言的权利。”各签约国政府,对此都负有人权义务。回民理应维护自己的这项权利。 回民要保持其文化的独立性,最重要的是自由。教育上需自主办学,阿訇资质上需教长以师承传统认定,阿訇聘任上需寺坊民主选择。——这些都要排除世俗权威的干预。回民若能拥有这些方面的自由,即便不能实现在中华替圣传道的宏愿,亦不会灭亡。 可现在,官方正全面挤压自由空间。这种对自由挤压的最形象的一面,莫过于在被毁清真寺上强加的含有官方意识形态表达的建筑印迹。它告诉回民,他们已进到其社群生活最核心的区域。回民每日亦会瞧见它,深刻感受其权力表达。回民丧失了在这片土地上表达其建筑文化的自由。而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亦早已丧失。官方的经学院和阿訇证,进一步对回民社会去其自由。当回民彻底丧失文化教育和阿訇认定的自由后,便是其作为一个族群,同时亦是作为一个宗教团体,精神枯死之时。 回民当明白,官方的意识形态是与宗教格格不入的。抛开几次所谓“左倾”的特殊时期不论,且看代表改革开放的十九号文件,亦载明——“在人类历史...